国务院批复调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后,为强化特色优势,优化组织结构,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建立适应“一市多区”、调动多个积极性、符合大城市建设的发展格局,日前,浙江省绍兴市对下辖的越城区行政区域内各功能区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
调整方案主要包括: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城市发展需要,将镜湖新区并入越城区,东湖镇、皋埠镇、陶堰镇、富盛镇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孙端镇由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后,498平方公里的越城区行政区域由越城区(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东浦镇、鉴湖镇、灵芝镇)、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稽山街道、迪荡街道、东湖镇、皋埠镇、陶堰镇、富盛镇)和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镇、马山镇、孙端镇)组成。
保障措施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配强各开发区领导班子,由市领导分别兼任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越城区委书记、区长分别兼任镜湖新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镜湖新区管委会主任兼任越城区委副书记和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并主持新区党工委日常工作。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市级机关简政放权,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赋予越城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土地、规划、建设、财税、环保等方面更多的管理权限,并不断完善越城区与各功能区的管理体制。镜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仍然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适当精简,职能调整。新区管委会以开发建设为主责,原代管的灵芝镇、东浦镇改由越城区管理,辖区内的社会管理职责也由越城区负责履行。
三是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原则,实现人员、编制、财政和机构向一线倾斜,健全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应工作机构。
四是切实加强考核。根据各功能区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区的考评办法,细化落实越城区(镜湖新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职责任务,形成竞相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