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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构建特色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助力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1-02-20 11:09 信息来源:宁波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此次机构改革中,宁波市适应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与城市管理、基层治理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2019年,宁波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52.9%、40.8%,自然灾害因灾死亡事故实现“零”接报。

        一、突出上下贯通,着力构建应急管理组织和指挥体系

        结合宁波实际,坚持“边组建、边应急、边建设”,全市上下“一盘棋”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应急管理组织和指挥体系。

        一是立足区域特点,合理设置应急机构。市县两级对标对表迅速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宁波台风雷暴等多发频发、海岸线长丘陵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等实际,因地制宜优化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同时,将机构编制资源重点向防汛抗旱、火灾防治、危化品监管等领域倾斜。整合力量组建危化品专业救援队、应急救援航空队,建设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宁波基地,提升专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优化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应急管理中心、危化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等事业单位设置,强化专业技术和力量支撑。

        二是贴近基层实际,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压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挂帅”,组建综合信息指挥室或应急管理中心(站所),承担基层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将应急管理列入村(社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治理“一张网”建设。

        三是力求反应灵敏,优化统一指挥体系。构建扁平化、高效率应急响应指挥体系,调整组建市防汛防台抗旱等7个指挥协调机构,全面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按照“一主一辅、功能一致”架构,分别优化市政府指挥大厅和市应急管理局指挥室设置,保障应急值守、指挥需求。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功能,实现横向连通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消防救援等部门,纵向做到部、省、市、县、乡各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

        二、突出平战结合,着力完善应急管理分工和协作机制

        按照“大安全、大应急”的理念,着力厘清应急管理职责边界,做到平时减灾与战时救灾相结合,以防为主与防抗救贯通相统一,既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优势,又充分体现相关行业领域专业优势,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

        一是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宁波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建立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在整合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基础上,按照“测防报”“抗救援”适度分开的要求,推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职责全面纳入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发改等部门在森林防火、重大海洋灾害、防洪抗台、救灾物资储备等领域的职责分工。及时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针对机构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部门专题协商、会议纪要、签订备忘录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细化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化解矛盾分歧。

        二是厘清“条块”职责边界。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明晰县市区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边界,确保职能归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应急管理各类日常工作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综合性工作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组织安排,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统一分派处理,确保上下联动、衔接顺畅。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分析研判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港口、气象、大数据等部门职能,构建应急管理部门为主统筹、专业领域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推动部门间在监管执法、行政许可、灾害预警以及数据处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合作,形成应急管理工作整体合力。同时,发挥宁波驻军较多的优势,推进驻军部队、公安、消防、海事协同作战,建立军地协调的联合行动机制,确保应急处突、应急救援等工作第一时间响应、集中统一指挥、第一时间处置。

        三、突出专长兼备,着力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力量配备,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装备技术保障,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强化力量配备。整合安全生产、地震应急、森林消防、渔政渔监等多种应急救援力量,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施分级分类规范化建设。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保障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全市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编制按照任务重的不少于5名、其他不少于3名的要求配备到位,155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人员编制629名。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全覆盖开展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培训。针对应急领域职责变化大、人员转隶调整多的特点,以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预警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抗旱、人员疏散等业务培训。据统计,2019年累计开展培训项目1200余次,培训人员10.4万余人次。

        三是强化社会共治。研究制定《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全面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鼓励村(社区)自发组建由具有专业知识居民、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组成的“ 社区应急响应队”,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强化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安全生产区域专职网格员配备,指导相关企业建立专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充实社会应急队伍力量,逐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多方参与的应急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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