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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湖市委编办聚焦民生领域优保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2-03-22 09:59 信息来源:平湖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平湖市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民生领域问题背后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持续完善机构职能管理和编制资源配置,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聚焦“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强化教育资源保障

        一是保证编制“建好池”。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核定学校教职工总数的前提下,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浮动范围内按上限核定总量,充分保障编制配备。目前,教育系统编制总量占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比例47.2%。根据市委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时核定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编外用工指标,将幼儿园教师、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中小学校宿管、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纳入编外用工管理范围并予以保障。

        二是优化结构“松好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2-3年结合教育事业发展、生源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编制。同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教师结构、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建议,盘活现有教师编制总量,优化系统内编制结构。坚持“人编同调”原则,积极探索教师交流制度,引导教师从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流动。该市每年有约150名教师在全市范围内带编交流,有效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健康发展。

        三是配强力量“施好肥”。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学校空编情况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按上级规定配足配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每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定向校园招聘等形式,及时补充师资力量。组织、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从严审核教师的调动招录,确保教师空编从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人员中进行补充调配,不断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同时,根据有关要求,明确教育系统学校人员不得调出教育系统学校,以保障教师队伍稳定。

        二、聚焦“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强化卫生领域保障

        一是以“编制调整”为切入口,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坚持“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这一工作思路,加大机构编制资源内部挖潜和统筹使用力度,在对市级公立医院及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情况、日常运行等现状排摸调研基础上,对医疗卫生领域机构编制资源投入结构进行再优化。2020年,根据床位数、近三年的平均床位使用率以及近三年的平均门急诊人次,对5家市级公立医院编制数进行重新核定;根据每万服务人口配备编制数以及按床位标准配备等标准,对9个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编外用工指标数开展核定。同时,结合各医疗机构自身特色、发展需求等因素实行编制统筹调剂,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领域体制机制供给侧质效,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发展需求。

        二是以“需求保障”为切入口,创新体制机制。围绕“促进市属公立医院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总目标,出台《市属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意见》,在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等5所市属公立医院中实施公立医院备案编制管理,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发展需求。

        三是以“资源盘活”为切入口,推动医共体发展。将推动医共体发展融入到事业单位改革中统筹考虑,结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不断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实现医共体内统编统用,推动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共建成效。同时,赋予医共体事业法人资格,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全面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市中医院医共体等3家医共体事业法人资格登记。同时,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及时公示各医疗单位年度报告内容及法人变更登记等信息,拓展群众对医共体建设的知晓度与监管度,促使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聚焦“民有所呼、政有所为”,强化基层治理保障

        一是突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市委对镇(街道)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突出不同镇(街道)主体功能定位,重新整合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和1个综合性事业单位。主动适应基层特色和发展需要,根据近年来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注重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把有限的、稀缺的、源头性资源优先考虑用在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等领域机构编制需求。

        二是优化权责清单,推进基层管理。依托省权力事项库,按照新公布的事项目录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和镇(街道)新的“三定”规定,对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集中进行梳理调整,确保权责统一、更新及时准确。在乡镇法定事项基础上,逐步拓展深化个体工商户登记(开业、变更、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部门登记(设立、变更、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110个上级委托事项,逐项列出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地点、办理程序等,规范审核转报事项环节和流程,优化部门驻场办事事项手续,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

        三是下沉执法力量,推进基层整合。聚焦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围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及下沉,强化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协同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着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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