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政府债务举借规模情况
(一)全市
2017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8.78亿元,其中,当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80亿元,债务率51.8%,低于警戒线(100%)48.2个百分点。在批准的限额内,获得省财政厅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61.0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5.80亿元、置换债券35.26亿元。
(二)大本级(含市级及开发区、南湖区、秀洲区,下同)
2017年,大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0.10亿元,当年度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57.8%,低于警戒线42.2个百分点。在批准的限额内,获得省财政厅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12.03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
(三)市本级(含市级及开发区,下同)
2017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2.32亿元,当年度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32.8%,低于警戒线67.2个百分点。在批准的限额内,获得省财政厅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12.03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
二、政府债务余额结构情况
(一)全市
截至2017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11.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亿元381.16亿元,占比47.0%;专项债务余额430.58亿元,占比53.0%。
(二)大本级
大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3.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0.18亿元,占比30.8%;专项债务余额202.89亿元,占比69.2%。
(三)市本级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5.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52亿元,占比33.1%;专项债务余额83.76亿元,占比66.9%。
三、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一)全市
2017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80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1.00亿元,专项债券14.80亿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8.30亿元,占比32.2%;用于公路建设7.30亿元,占比28.3%;用于农林水利建设3.75亿元,占比14.5%;用于文化建设0.70亿元,占比2.7%;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0.65亿元,占比2.5%;用于市政建设0.45亿元,占比1.7%;用于医疗卫生、教育及其他4.65亿元,占比18.1%。
(二)大本级
2017年,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二)市本级
2017年,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四、偿还情况
(一)全市
2017年,全市财政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3.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1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3亿元,均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
(二)大本级
2017年,大本级财政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8.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53亿元,均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
(三)市本级
2017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8.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53亿元,均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因南湖、秀洲两区存量债务已全部完成置换,且无到期债务,因此,市本级还本支出与大本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