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1-07754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1-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决策事项目录 | 有效性: | |
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政发〔2015〕73号)、《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嘉发改〔2019〕286号)等精神,经研究确定,现将《2021年度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处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后,各承办处室(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