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2-07668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有效性: | |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的答复
卢刚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工业园区的社区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调研充分,提出了十分有建设性的意见,我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学习提案内容的基础上,与相关会办单位进行多次沟通交流,研究落实提案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通过引进麦德龙、大润发、欧尚超市,互联网医院以及世合国际学校、耀华国际学校、枫叶国际学校等,为市民购物消费、就医、就学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和更好的体验,助力改善民生。凯宜国际医院、诺德安达国际学校和卡迪夫公学等也在加快推进,逐步投入使用。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德、中法、中荷、中日等省级国际产业园功能水平,在欧美、日本等重点国家投资项目相对集聚的区域,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特色小镇为思路,规划一批符合欧美企业标准、体现欧美生产生活特征的国际产业园。按照“一园一风格”要求,明确每个国际产业合作园主导产业。加大国际化社区、国际医院、国际合作学校等具有国际元素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引进培育国际化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商事调解及管理咨询等服务。
二、政策支持情况
(一)省级层面
鼓励在工业园区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开展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并在工业园区规划中按工业邻里的功能布置相关配套设施用地。一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存量工业用地建设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53号)明确支持工业企业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并鼓励统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二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7号)明确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业用地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市级层面
文化建设方面:2020年嘉兴市出台《关于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文广旅〔2020〕53号),探索开展“文化馆企业分馆”(以下简称“企业分馆”)建设,推动更多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企业输送,满足近180万新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截至2021年年底,嘉兴已建成各类企业分馆113家企业分馆。企业分馆覆盖嘉兴城乡结合地区20多万企业职工需求,使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增加10万多平方米,2021年春节精准开设“云讲堂”“云舞台”“云展厅”“云非遗”系列活动30多期,惠及6万多“留嘉”职工。总分馆联动形成了企业分馆特色文化品牌,如海宁市安正时尚分馆的合唱队、平湖市景兴分馆的“景兴之星”艺术团、嘉善县云澜湾景区分馆的演艺展示项目、海盐县企业分馆的企业文艺汇演和企业文化艺术节等。
体育设施方面:参照国家《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和省、市相关标准执行,主要可参考内容如下: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至少有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目前,南湖区大桥镇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和经开区塘汇街道融汇工业社区已经开创新配建了“运动家”等公共体育场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健身场地的缺失。
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1〕57号 )指出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方式,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可结合实际和职工居住需求,充分利用上述支持政策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小微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配租、租金收缴、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关于加快推进嘉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通知》(嘉建办〔2022〕35号)指出满足一定条件,可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以及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医疗设施方面:工业园区设置开办医疗机构属于民营机构性质,在场所、人员落实符合的情况下,可以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核验收后即可开设,医疗机构成立后可以联系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下沉帮扶,满足园区内医疗服务需求。
其他保障方面:我市出台《小微企业园建设及运营规范》地方标准,其中在建设模块4.2.6生活条款中提到“可配备住宿设施,生产区域与生活区域应分开设置。餐饮建筑与生产建筑相互独立” 。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结合工业园区发展现状,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园区工作、居住人员住房、娱乐和就医方面的需求,并在相关专项规划中倾斜考虑。同时有针对性推进工业园区社区化建设,逐步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创建园区高品质生活,加快打造宜创、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二是做好经验推广。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建设工业园区的社区经验,如海盐县经济开发区开创“工业社区”新模式,正式成立了县内第一家工业社区——智汇湾工业社区。重点鼓励社区商业和邻里中心建设,鼓励商贸流通、健康养老、商业地产等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参与建设运营社区商业。
三是加强要素保障。结合原有开发区(园区)功能布局,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对教育、卫生、居住等公共配套服务予以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园区实施、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吸引社会资金介入,积极参与园区企业职工生活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入园企业投资建设园区生活配套设施。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联系处室:地区与对外开放处,联系电话:8252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