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兴 市 公 安 局
嘉公函〔2022〕46号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朱育奇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扩大嘉兴市烟花爆竹“双禁”区域范围的建议》由我局办理,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实施烟花爆竹“双禁”,市“双禁”办(设在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关于市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嘉政发〔2016〕57号)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办理“双禁”案件145起,处罚172人。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调整市区“双禁”区域的呼声逐年提高。市“双禁”办根据您的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双禁”政策调整事宜。
一是专题部署调整。7月28日,市“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市本级三个区以及相关市级部门专题会商“双禁”政策调整事宜,研究决定市本级“双禁”区域由南湖区和秀洲区“双禁”工作领导小组按行政区划进行专题研究、分别调整并执行,经开区负责属地范围内“双禁”政策执行。同时要巩固各项“双禁”常态化管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嘉兴市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常态化管控的通知》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力量不散”,确保“双禁”政策刚性推进。
二是分区统筹推进。目前,秀洲区初步确定新城、高照街道为“双禁”区域,下一步将征求意见,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禁”区域调整开展社会风险评估,争取今年春节前顺利完成。今后,力争秀洲全区域实施“双禁”。
三是严格源头管控。通过调整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同步取消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注销原经营许可证(目前市本级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均在塘汇街道,秀洲区现有58家零售店),并会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大力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双禁”工作落到实处。
虽然目前市区“双禁”区域调整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需要完成意见征求、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等程序才能正式发文实施。下一步,市“双禁”办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调整步伐。南湖区和秀洲区“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将尽快出台征求意见,同时两区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同步推进,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确保市本级“双禁”区域调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加强宣传发动。根据《嘉兴市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投放公益广告、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多渠道开展“双禁”区域调整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努力做到政策告知率和群众知晓率双100%。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实施每日通报、每日媒体曝光制度,即每日对“双禁”区域内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进行通报,同步在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公众号上曝光违规燃放查处情况,确保“双禁”政策落实落地。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嘉兴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高云杰,联系电话:1373686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