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兴 市 公 安 局
嘉公函〔2022〕42号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
柴月静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超标“黄牌”电动自行车的建议》由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过配合淘汰置换、强化违法查处、规范登记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电动自行车42.7万辆,“码牌合一”登记率100%;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69.8万辆,淘汰量、淘汰率均列全省前列;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0.4万起,电动自行车守法率达96.95%,头盔佩戴率达97.21%;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98%。
一是组织源头检查。联合多部门对销售店、维修店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领域违规生产、销售“变速”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118批次,立案查处产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行为35起,有效净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
二是严打非法改装。围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部署开展“创文明交通行动”,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今年6月,海宁市公安局根据线索,依法查处海宁旭升车行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对违规销售店主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将查处电动自行车改装违法行为等列入省、市平安考核,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查处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2270起。
三是开展“天眼”行动。以数字化治理为引领,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和信息系统,研发并启用非机动车行人劝导系统,开展“天眼”行动,智能识别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精准追踪、查处。自7月25日启用以来,已通过“天眼”行动上门查处942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积极宣传引导。依托全市路面100多个执勤点,采取现场处罚与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交通文明意识。通过“天眼”行动,到900余名违法者的单位、企业、家庭开展交通违法“上门宣教”活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交警自媒体平台,集中曝光180余起典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您在提案中建议“完善电动自行车检测技术,规范‘黄牌’发放”,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认证,在销售和登记时无需再做安全技术检测,同时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定期检验,因此该建议在目前实施尚有一定的难度。
虽然前期对超标“黄牌”电动自行车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车辆更新量较大,非法加装改装等情况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提案,继续抓好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组织开展常态化整治,大力推进“六查”工作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手段相结合,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规范生产销售源头管理。不定期对销售店、维修店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路面查获的改装车辆,进行溯源调查,力争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形成闭环管理,定期通报监管发现的问题。发现违规上牌、改装的,一律暂停或取消代办上牌资格。三是加强科技应用支撑。您在提案中建议的RFID(无源射频识别)应用目前还存在机制、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已研发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管控系统并开始应用,将以数字化理念为引领,进一步优化算法模型,提升前端感知设备能力,深入推进“天眼”行动,实现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精准识别、追踪、查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嘉兴市公安局
2022年8月 15 日
(联系人:张海东,联系电话:1381933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