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嘉兴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
选聘岗位 | 岗位要求 |
综合管理 |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620办公室,联系电话:82521751)。
3.准备材料: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个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和本人为主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2-3篇,以及《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6比例进入面试,不足6人的按实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选聘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
(六)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七)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嘉兴机关党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笔试和面试的报考人员所持“健康码”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具体解释。监督电话:82521753(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中共嘉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