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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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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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负责人 |
刘自冉 |
联系电话 |
0573-82084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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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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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市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嘉编〔2019〕23号)文件精神,设立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嘉兴市本级的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嘉兴港(含乍浦港区、独山港区、海盐港区)的执法层级统一设在市级。 嘉兴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三)承担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嘉兴港乍浦港区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内河与沿海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全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嘉兴港独山港区、海盐港区范围内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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