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第J081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健代表:
您在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助解决乍浦镇残疾证办理问题的建议》已由平湖市人大转交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乍浦镇的残疾证一直委托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办理,这项工作在港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之初,由当时港区和平湖市的分管领导以备忘录的形式予以固定。2019年下半年,在平湖市委巡察工作中提出港区与平湖分属两个行政辖区,平湖残联不应跨区域为乍浦镇办理残疾证,故此,平湖市残联决定不再继续办理乍浦镇的残疾证。
残疾证的办理工作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事关民生,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乍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湖市残联提出不再帮助办理乍浦镇残疾证后,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领导多次与平湖市领导进行沟通协商,港区残联也多次前往平湖市残联进行沟通,希望平湖市残联在港区残联具备独自办证的能力之前继续帮助办理乍浦镇残疾证。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基于为群众办实事,关心关爱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共同关注,平湖市残联答应将继续帮助港区残联办理第二代《残疾证》,第三代《残疾证》的办理,待港区和平湖市领导协调商定后再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港区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