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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562285/2021-00006 文号: 嘉港区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嘉兴港区 发文日期: 2021-02-1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10:56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2021年春节期间港区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的若干意见》(嘉港区〔2021〕6号),现将《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

        操作细则

        一、新员工交通补助

        (一)政策内容

        在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前,嘉兴市外新员工与港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照户籍地给予市外省内200 元/人,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上海地区500元/人, 其他地区800元/人的交通补助。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与港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于当月或下月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四险,下同)3个月以上的嘉兴市外新员工(非嘉兴市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

        (三)补助标准

        市外省内200 元/人,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上海地区500元/人, 其他地区800元/人的交通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1份;

        3.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企业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企业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将补助发放至员工银行卡。

        二、以老带新补助

        (一)政策内容

        企业老员工每介绍1名港区外新员工到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给予用人单位500元/人的补助。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企业老员工介绍港区外新员工(非港区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到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于当月或下月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给予老员工发放“以老带新”奖励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给予企业500元/人的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1份;

        3.企业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老员工签领记录)、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企业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企业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发放。

        三、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 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嘉兴以外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民办人力资源机构。

        (三)补助标准

        按毎人500元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 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1份;

        3.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民办人力资源机构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发放。

        四、附件

        1.《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2.《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

        3.《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

        4.《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

        5.《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

        6.《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


        附件1       

        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所在企业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本人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审核

        该人员为我企业员工,符合补助相关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经审核,该人员(□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2

        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入职日期

        户籍地

        申请金额(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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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3        

        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企业意见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

        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4

        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新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入职日期

        老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金额(元)

        1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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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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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5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企业意见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

        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6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新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入职日期

        入职企业名称

        申请金额(元)

        1





        月 日



        2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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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嘉港区办〔2021〕4号关于印发《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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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562285/2021-00006 文号: 嘉港区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嘉兴港区 发文日期: 2021-02-1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8 10:56:35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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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2021年春节期间港区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的若干意见》(嘉港区〔2021〕6号),现将《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

        操作细则

        一、新员工交通补助

        (一)政策内容

        在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前,嘉兴市外新员工与港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照户籍地给予市外省内200 元/人,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上海地区500元/人, 其他地区800元/人的交通补助。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与港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于当月或下月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四险,下同)3个月以上的嘉兴市外新员工(非嘉兴市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

        (三)补助标准

        市外省内200 元/人,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上海地区500元/人, 其他地区800元/人的交通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1份;

        3.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企业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企业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将补助发放至员工银行卡。

        二、以老带新补助

        (一)政策内容

        企业老员工每介绍1名港区外新员工到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给予用人单位500元/人的补助。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企业老员工介绍港区外新员工(非港区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到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于当月或下月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给予老员工发放“以老带新”奖励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给予企业500元/人的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1份;

        3.企业给老员工发放的“以老带新”奖励证明(老员工签领记录)、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企业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企业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发放。

        三、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 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嘉兴以外户籍且在发文之日前未在港区参保过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民办人力资源机构。

        (三)补助标准

        按毎人500元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 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1份;

        2.《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1份;

        3.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待员工社保缴满3个月后,由民办人力资源机构收集全部申报材料。

        2.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于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04办公室)。

        3.港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港区财政分局审批后发放。

        四、附件

        1.《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2.《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

        3.《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

        4.《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

        5.《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

        6.《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


        附件1       

        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所在企业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本人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审核

        该人员为我企业员工,符合补助相关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经审核,该人员(□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2

        嘉兴港区新员工交通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入职日期

        户籍地

        申请金额(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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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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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3        

        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企业意见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

        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4

        嘉兴港区以老带新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新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入职日期

        老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金额(元)

        1





        月 日





        2





        月 日





        3





        月 日





        4





        月 日





        5





        月 日





        6





        月 日





        7





        月 日





        8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5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金额

        ¥:                大写: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企业意见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社保

        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6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机构招工补助申请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新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入职日期

        入职企业名称

        申请金额(元)

        1





        月 日



        2





        月 日



        3





        月 日



        4





        月 日



        5





        月 日



        6





        月 日



        7





        月 日



        8





        月 日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一份,交由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嘉港区办〔2021〕4号关于印发《嘉兴港区鼓励新员工来港就业补助申报操作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