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工委) 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镇域范围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镇域范围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镇域范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镇域范围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发展能级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组织公共服务。负责实施镇域范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落实镇域范围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镇域范围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镇域范围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镇域范围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镇域范围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镇域范围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