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以及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负责驻村(社区)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