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有机硅单体扩链及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约15186.7万元,部分利用现有车间生产,部分利用厂区预留建设用地新建生产车间及设施,新增年产1500吨含氢双封头、4000吨含氢硅油、2700吨端乙烯基硅油、6000吨端含氢硅油、7000吨二甲基硅油、5000吨高粘度107胶、7400吨常规粘度107胶、2500吨低粘度107胶。新建1座危废仓库、1座化学品库,在一期、二期精馏装置各新增1套热泵精馏压缩机及其配件,进行节能降耗技改。 |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等。你公司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或明沟明管等形式。项目废水主要为真空泵废水、含盐废水、工艺冷凝水、硅橡胶工艺废水及冷凝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废气喷淋废水等。项目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中和+气浮+厌氧+好氧+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纳管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等相关限值。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次品硅油低沸物、废活性粘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硅藻泥、滤渣、污泥、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