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051号
2022-051号
发布日期:2022-12-06 10:43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大连象屿农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00112427,00112428,00112426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象屿农产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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