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未来社区拆除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蓝箭商业中心项目二期工地
核准路线:未来社区拆除工地—昌盛路—滨海大道—乍王路—东西大道—瓦山路—亭建路—蓝箭商业中心项目二期工地
运输时间:2023年02月07日——2023年02月21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Q6667,浙FQ6819,浙FQ6705,浙FQ6135,浙FQ9776,浙FV0137,浙FQ0210,浙FQ0330,浙FQ2298,浙FQ1098(共10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