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西大街旧房拆除工程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三江化工年产100万吨EOEG项目工地
核准路线:西大街旧房拆除工程工地—建港路—滨海大道—乍王路—雅山西路—东方大道—滨海大道—平海路—临海路—三江化工年产100万吨EOEG项目工地
运输时间:2023年02月07日——2023年02月21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5: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Q3878,浙FQ2022,浙FQ2577,浙FQ2222,浙FQ8293,浙FQ2525,浙FQ2758,浙FQ7981,浙FQ5529,浙FQ5035,浙FV2323(共11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