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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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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9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张轲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居无定所”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国资委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及秀洲区政府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嘉兴市目前有117个小微企业园,园区用地面积12204亩,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目前容纳了5194家小微企业,其中秀洲区有18个小微企业园,容纳了七百多家小微企业。据统计2021年底净增入园企业数量(1115家)全省排名第三,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数量占比87%全省排名第三,亩均产值540.6万元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杭州)。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从五个方面抓落实和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小微企业园用地保障。小微企业用地优先纳入用地计划,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可采取租赁、先租后用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改建等措施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增收土地价款。

        二是推进国资标准厂房建设。全市国资认真落实高能级产业生态园建设和“四大竞赛”国资标准厂房建设任务,健全完善“一园一国资”运行机制,2021年新开工国资标准厂房356万平方米,建成269.5万平方米,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9%、135%,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国有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

        三是落实好减租让利工作。我市先后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有企业减免企业房租等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国资〔2020〕6号)和《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恢复发展做好疫情期间市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嘉国资〔2022〕27号),今年上半年,全市国有房屋减租2.83万户,共计5.58亿元。

        四是推进园区整合提升。根据市委办“腾笼换鸟凤凰涅盘”攻坚战方案,2022年通过“整合优化、转型提升、淘汰撤销”等方式完成对“低散乱污”园区的整合提升工作。在符合规划、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支持各地利用现有的闲置厂房、仓库等改建小微企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积极按程序转型提升成为若干个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园。

        五是推进产业集聚,培育上下游产业链。要求小微企业园突出主导产业特色,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要求70%以上,主导产业集聚度要求50%以上,其中五星级园区要求80%以上。在园区内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减少因疫情交通封锁等对生产带来的影响。例如秀洲区光伏科创园已有180家企业入驻,形成了一个产业链完整、科技含量高、创业创新活跃的光伏产业生态圈;引进知名专业孵化运维机构36氪,成立36氪双创服务中心,为全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的孵化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小微企业园建设的标准要求、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和运营规范及本地区小微企业园布局规划,聚焦年度目标任务,争取今年建成20个小微企业园。同时继续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参与标准厂房建设,积极推进全市12家高能级产业园高标准新建、在建、竣工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尽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居无定所”问题,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关心与指导。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