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建设局、水利局、节水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建设交通局: 根据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和《嘉兴市2022年度节水行动计划》(嘉水〔2022〕38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对符合《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建设评价标准》要求的34家节水型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经信、建设、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节水型企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积极推进计划用水,落实节水目标责任制,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改造,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大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能力,为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巩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2年度嘉兴市节水型企业名单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水利局 嘉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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