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公用码头项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经 / 批准,项目赋码: /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gzwbqjgs.com/hn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杭平申线航道与长山河航道交汇处南岸。
(2)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13个泊位的装卸设备及工艺,改造后年通过能力达到440万吨。码头改造后,新建两座仓库,建筑面积约42678㎡;扩建两座仓库,建筑面积约15496㎡;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610㎡;其他配套用房约739㎡;新建道路约55143㎡。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可研方案评审);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论证(含房建基坑论证等);工程相关专题报告(包括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含生态调查)、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等);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消防、网上审图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运工程(含码头、泊位改造、装卸工艺、设备选型等)、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配套工程(含道路、堆场、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绿化、环保、交安等)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竣工图编制及相关科研(如有);施工配合;交工、竣工水下检测(两次,如有);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等相关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设计服务期限:
(1)可行研究报告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研究报告送审稿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
(2)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投资估算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准后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书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
(4)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后3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或同时具备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4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6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最新公布的水运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针对水运设计单位)。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2月14日 10: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gzwbqjgs.com/hnmain/)”,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由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所有线下投标登记可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54029385@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gzwbqjgs.com/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80772765 电话:0573-87502271
2023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