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前步桥南侧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2 款、第 2.3 款、第 3.2 款的规定,招标人──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预算;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交易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023年2月3日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如我单位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是否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是,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为 AA 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保证金”后需附“浙江交通”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年份)。
2、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施工组织设计”以哪个为准?
答:因电子模板原因不能删除多余的表格,“五、施工组织设计”请以“以适用于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相关表格填写。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延期开标至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
2、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 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含 3%的暂列金额):
第TJ01 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含 3%的暂列金额)为:18394964元(壹仟捌佰叁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肆元整)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0.93、0.94、0.95;下浮系数(i)的三个连续: 2、2.5、3;复合系数(k)的三个连续值为:0.30、0.35、0.40。
3、因电子平台原因,投标文件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格式重复(如“标段标段”和“元元”等)均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因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引起的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4、第 3.5.5 项(3)修改为: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修改如下: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附录”中,表格中“约定内容”需投标人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自行填写。如空格处无法填写,可在“备注”列填写“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要求”。
6、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电子证书,且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 号)的相关规定。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第(3)目的内容全部删除,后面序号顺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注第 2 条修改为: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和备选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9、册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以重新上传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