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216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2]4689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项目名称: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无
简要规格描述:海宁市海昌街道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服务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申请人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四洽谈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2.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2.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13681600dfe711eb95dfcbd682359e54
《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2.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
2.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疫情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同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1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偲恒
联系电话(询问):15757350228;
质疑联系人:杨振华
联系电话:13757330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洁
联系电话(询问):15967340271; 0573-87235011(座机) 电子邮箱:zdzfcg@126.com; 邮编:314400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联系电话: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
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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