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 大型原创交响乐作品《大潮之上》创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创作大型原创交响乐,突出展现海宁站立时代潮头,先行先试的锐气和恢弘磅礴的气魄。2022年12月完成作品创作。积极开展省内外重点演出推介,扩大作品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作品申报省级乃至国家级各文艺精品创作奖项,进一步提升作品在业界的认可度和软实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交响乐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乐团,主要承担交响乐的创作、演奏以及教育、推广等工作,作为浙江省具有文化标志性的省内唯一的专业交响乐团,拥有一支优秀的演出队伍,承担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活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在本土作品的创作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一系列展现地域特色、时代特色的优秀作品。2022年11月,海宁市人民政府与浙江交响乐团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出品交响乐《大潮之上》有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委托创作体现时代成就、代表海宁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推进“潮”主题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潮城海宁”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交响乐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2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 沈星舫
联系电话: 0573-87288446
传 真: /
地 址: 海洲街道226号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宁财政局
联 系 人: 沈硕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7292037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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