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2023年扣留车辆清运保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46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交警大队执法、服务等行为扣留车辆的清障、运输和保管服务,2023年2月到2024年1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4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大队按职能,依法对交通违法车辆清障查扣、事故车辆扣留勘验检验,具有强制性。对扣留车辆进行清障、运输、保管和返还,需符合法律规范和一定程序。对被查扣车辆处按法律流程进行监管和流转,需要一定的专业人员、场地保障和专门车辆设备配合服务,在软硬件上须符合交警执法规范要求,具有特殊性。海宁中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我市东中西部建有共约70亩的多个封闭式交警扣留财物专用保管场地,配备的相关软件、硬件设施符合交警扣留财物管理的相应要求,能提供全市联动的专业服务,在目前条件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海宁中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8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3-87233319
传 真: 0573-87233322
地 址: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6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沈硕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7292037
传 真: /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路海宁市财政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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