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郭店村沈家石桥土地清障及平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郭店村沈家石桥土地清障及平整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法人为海宁市盐官镇郭店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 海宁市盐官镇郭店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盐官镇郭店村,
招标范围:对沈家石桥区域内约150亩的苗木作物挖除及清运(挖除的苗木归施工单位,清运堆放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区域内石块、树根、树枝及其他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总投资预算约30万元。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量(检)员、施工员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五大员公示网页打印件(具体以系统最新更新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2月3日,上午08:30分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4:00时止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地点为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中心(盐官镇世纪路4号原广电站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gzwbqjgs.com/hnmai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镇郭店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郭店村村委会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87239013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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