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3-2024年度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经批准,拟进行年度入围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年度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负责实施的基坑监测,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
2.3 入围周期: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基坑监测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 至2023年2 月16日14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13:30时至14:00时,递交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杭海新区政务中心六楼(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 系 人:宣先生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附件:
资格评审符合性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复印件)。 |
3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来(2018年1月1日起)应承担过单个合同20万元及以上的基坑监测任务,以基坑监测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
4 |
信用中国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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