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2〕4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海自然字22166号 |
斜桥镇新河路西侧、乐林路南侧 |
0.5394 |
城镇住宅用地 |
安置房 |
1.3-1.5 |
≤30% |
≥30% |
70 |
680 |
3400 |
2 |
海自然字22184号 |
斜桥镇庆仲路西侧、联云路北侧 |
2.1979 |
城镇住宅用地 |
安置房 |
1.6-2.0 |
≤30% |
≥30% |
70 |
3800 |
19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海自然字22166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海自然字22184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拍卖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10:00至2022年12月14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6:00。
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 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曹先生 姚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该地块为拆迁安置用地,受让人须100%进行安置房建设。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