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批文同意海宁市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纳入试点范围以及PPP项目、服务类、货物类招标评定分离试点期限延长至2019年7月,我市将深入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提质扩面。
2016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PPP招投标规范创新试点,探索在PPP项目、服务类和货物类招标中实施评定分离,将评委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做到了公正评标、阳光定标,初步形成了海宁特色评定分离模式。
我市通过二年的评定分离试点,使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通过考察等环节进行定标,最大程度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投资人、服务供应商或设备品牌,保障了合同履约和项目推进。同时也打破了评委在确定中标人环节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规范了评委评标,有效防犯评委违规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海宁市共完成评定分离项目19个,中标价2.6亿元,全部项目均顺利推进,招标人满意率100%,招标人普遍表示通过评定分离选到最优秀的中标人。
此次省发委同意海宁评定标分离试点扩面和延长试点期限,我市作为全省首个规范与创新招标投标试点县(市),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与定标分离试点,为全省评定分离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