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自4月1日起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取消交易员制度,现通知如下:
1.对于已发标项目,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可不作调整。
2. 4月1日后发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取消涉及交易员的条款,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不再要求提交交易员证,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员工,要将社保缴纳记录附于投标文件中。
3.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平台参照执行。
4.《关于印发<海宁市工程建设交易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2013] 2号)和《关于调整办理工程建设交易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