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投标单位:
《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调整:
1.原招标公告3.3条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第5条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现调整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职业(或执业)资格”。其他相关条款一并进行修改。
2.投标人须知1.4.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第4条,原条款为“4、代建管理单位每日(含休息日、节假日)常驻人员不得少于6人,除项目经理外,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师1名(持有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其余人员工作经验必须为三年及以上,人员职称不得低于中级。”现调整为“4、代建管理单位每日(含休息日、节假日)常驻人员不得少于6人,除项目经理外,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师1名(持有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或具有造价师职业(或执业)资格人员1名,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其余人员工作经验必须为三年及以上,人员职称不得低于中级。”。
3.考虑临近春节快递停运的因素,本项目可采用投标人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送达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由于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取消评标办法 符合性评审第11条,即取消“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荣誉证书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均要求证明材料的归属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6.评标办法资信标部分第3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累计承担的政府保障性住房代建项目总建筑面积:①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得0.5分;②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得1分;③5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得2分;④100万平方米(含)以上,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代建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中标通知书或代建合同中未能体现规模的不计入代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累计承担的政府保障性住房代建项目总建筑面积:①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得0.5分;②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得1分;③5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得2分;④100万平方米(含)以上,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代建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中标通知书或代建合同或施工许可证中未能体现规模的不计入代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另招标文件第146页小注第2条,修改为“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代建合同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涉密部分可以遮盖,规模及时间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周知。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备案: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