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2023.1.1-2025.6.30年度海盐县建筑垃圾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2.5
预算金额(元): 6219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以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为主,附带废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期内年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2.5万吨以内,不设保底量,按进厂的综合利用垃圾量(即:当期进厂垃圾总量—当期外运的不能再生资源化利用垃圾量)进行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21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盐唯一一家经环评批复的年处理10万吨建筑垃圾及20万吨炉渣的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和炉渣处置在工艺流程方面均需经过上料、破碎、除铁、筛分等工艺,可共同用于生产再生产品,降低产品制作成本;纳入同一项目进行处置,可以在设施设备、场地及人员等方面实现有效共享,降低固定成本投入和人员费用支出,直接降低海盐县政府向企业采购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分选产生的废弃物送至海盐绿能环保项目进行焚烧,可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充分讨论,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岸路99号1幢-7幢。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朱娣华
联系电话: 0573-86198772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6122512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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