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沈荡镇苏家路(万星路-木行浜)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沈招2023-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苏家路(万星路-木行浜)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2]5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沈荡镇。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沈荡镇,主要服务于道路货物运输,道路经创新路与X119 嘉南公路相接,提升小型货车、非机动车货物运输活动的便利性。项目设计起点苏家路与万星路(规划)交叉口,路线走向由北向南,途径创新路,终点木行浜。用地规模18亩,工程线路全长0.51公里。道路为城镇次干路,路宽24米,路幅布置为3米(人行道)+18米(机非混行)+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同步建设给排水、电力、天然气、通信等管线工程及绿化、交安设施、照明等配套设施。
2.3概算投资:监理费约 24.43万元。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5 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6 缺陷责任期:二年。
2.7 监理服务范围:沈荡镇苏家路(万星路-木行浜)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8监理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
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8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gzwbqjgs.com/hymain/)”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4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2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沈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镇政府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gzwbqjgs.com/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gzwbqjgs.com/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沈荡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 系 人:奕陈超 联 系 人:徐佳怡
电话:0573-86722197 电话:0573-86051676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3 |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基本要求(总数≥ 5人) |
总监理工程师1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具有浙江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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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2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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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 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 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 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监理机构人员证书证明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复印件代替,证书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