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创新大道设计补充文件(2)
各投标人:
针对本工程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的相应内容取消。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袋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25室,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袁虹,联系电话:0573-84026676。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在快递显示已签收后须与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否则后果自负。);也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投标人送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3. 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
4.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涉及的系数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
5.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涉及需提供原件的相关内容取消,投标单位须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如相应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查看时无法辨认的,按不通过(不得分)处理。
6. 招标文件第5页中标候选人的说明与要求第2条增加“注: 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报价甄别、商务标评审,不再进行打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7. 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8. 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gzwbqjgs.com/jsmai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9. 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gzwbqjgs.com/jsmai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县祥符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456391938
地址:西塘镇科创绿谷7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蒋兢、0573-84026676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