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七星街道狭泾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2922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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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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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七星街道狭泾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9-330402-89-01-938060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纪〔2022〕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湘城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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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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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2922;总投资:925.9600万元;招标估算价:850.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湖区七星街道境内
2.2 建筑规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拓浚及新建护岸,河道拓浚总长度2280m,工程开挖方量70767.16m3,回填方量15418.86m3,清淤方量11603.21m3。新建护岸4310.00m(含落河缺),其中A型护岸3909.24m,A型护岸加固400.76m;新建落河缺25处。
2.3 招标范围:七星街道狭泾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护岸工程、清淤工程、新建护岸、新建落河缺、撒播草籽等。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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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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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563;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下列方式任一方式:(1)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gzwbqjgs.com/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2)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3)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一)企业: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域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2.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5.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散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 (三)其他: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3.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6.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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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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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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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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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12日至 2023年02月02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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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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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及直接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第九层910室),收件人:缪秋剑,联系电话:18867688781,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收件人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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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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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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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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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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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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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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