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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汇智造产业园(暂命名)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2919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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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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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兴汇智造产业园(暂命名)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10-330451-04-01-353514 ;已由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开管项【20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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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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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2919;总投资:40358.6600万元;招标估算价:5000.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塘汇街道曙光路北侧,松阳产业园东侧
2.2 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48761.85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0987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9688.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6.8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道路、绿化以及相应配套工程。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主要包括1#厂房土建(含桩基、基坑围护)、室外工程、水电安装(含消防、挡烟垂壁、抗震支架)、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电梯设备安装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兴汇智造产业园(暂命名)项目(一期)(1#厂房),包括1#厂房土建(含桩基、基坑围护)、室外工程、水电安装(含消防、挡烟垂壁、抗震支架)、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电梯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控制在300日历天内,确保2023年12月25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2.5 质量目标:详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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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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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562;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网银,电汇:要求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 http://jxszwsjb.gzwbqjgs.com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10时00分。
3.7 其他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实行总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1.3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1.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
2.2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质: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
4拟派施工负责人资质: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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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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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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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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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11日至 2023年02月10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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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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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17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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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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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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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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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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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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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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