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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嘉发改【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EPC)
站场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3座站场和1座阀室,总用地约13.11亩。具体为独山北分输站、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和新仓截断阀室。
建设内容:
本工程独山北分输站、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新仓截断阀室前期因建设需要,分输或截断阀组部分的土建工程及部分工艺工程已完成。
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及竣工报批;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设计专业包括工艺设计、建筑结构设计、采暖通风与动力设计、给排水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设计、自控设计、通信及安防设计、节能设计、环境保护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工艺设备、站内管线、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景观绿化、道路、以及分输站场、阀室的围墙、大门、监控、安防等。设备采购包括分输站工艺设备、以及场站内各类配套设备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2.2 项目地点:站场所在地均位于嘉兴市域境内,具体为平湖市独山港区、新仓镇、广陈镇、嘉善县大云镇。
2.3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包括独山北分输站、仓截断阀室、平湖东分输站及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自动控制与仪表、站场通信及安防、供配电、站场防腐及阴极保护、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热工工程等配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需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业主有权利无条件取消该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采购。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需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业主有权利无条件取消该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采购;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材料设备如果取消的,相应的施工也取消;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2.4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60日历天内,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2月24日;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3年3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4月24日。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9558.70万元。
2.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具有满足以下①或②④或③④或②⑤或③⑤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许可证,满足其中一条即可:①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的安装级别含GC1);②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含GC1)。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a、具有满足以下①或②④或③④或②⑤或③⑤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各方(含直属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1.3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4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或另行委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③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
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4.1 投标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20日13时30分止。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不具名)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gzwbqjgs.com/。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0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联系人:袁斐,联系电话:13706730343 ,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同时,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2023年2月20日13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公开发布。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gzwbqjgs.com/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587。
7.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gzwbqjgs.com/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招标人: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
地 址: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1号楼 地 址:嘉兴市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
邮政编码:314000 邮政编码:314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8957358786 电 话:13706730343
传 真:/ 传 真:0573-82627323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