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1、嘉兴市中创电气商贸园14幢813室办公用房一间,面积约:51.68平方米,参考价:10万元。2、浙F90023丰田牌(TV7250)轿车一辆,参考价:3.9万元。3、浙F90026丰田牌(TV7250)轿车一辆,参考价:4.3万元。4、浙F03860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参考价:3.5万元。5、浙F00020别克牌轿车一辆,参考价:5.3万元。6、废旧电缆一批及旧饮料自动灌装封口机一台,参考价:0.33万元。7、报废电池(瓶)、电机、控制器一批,参考价:1.01万元。8、旧会议条桌及椅子一批,参考价:0.28万元。9、报废高压环网开关柜3台,参考价:0.3万元。10、报废交通艇2艘,参考价:0.42万元。11、报废锅炉一台,参考价:0.25万元。12、金月饼一个(31.2g),参考价:0.54万元。
二、凡有意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拍手续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1号标的3万元、2—5号标的各2万元、6—12号标的各1万元)。
三、报名、展示时间: 2014年12月17日—19日。
四、报名地址:嘉兴市勤俭路中兴商厦1号楼609室。
五、联系电话:13567380200、王先生。
2014年12月11日
嘉 兴 市 东 方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须 知
拍卖人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依法举行拍卖会,对委托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本次拍卖会的具体规则告知如下:
(一)本次拍卖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具备法律效力。
(二)本次拍卖共计12个标的(详见拍卖清单)。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拍卖物之现状及瑕疵,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报名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拍卖物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拍卖人不保证拍卖物品质,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及加价,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本公司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后,方可参加拍卖活动。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办理,个人凭身份证办理。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相同保证金可竞买保证金相同的任意一个标的,每个号牌只限成功竞得一个标的,拍卖成交后即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收缴已成交的号牌),然后领取竞买号牌(每块号牌限进场2人)。
(四)本次拍卖预交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未违约的前提下,拍卖成交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如果拍卖未能成交者,保证金则在拍卖之日起2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竞买人同时归还“竞买登记证”。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师有权视场上情况随时调整拍卖顺序及每次加价幅度,如果竞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师即宣告停止拍卖撤回拍卖标的。达到保留价以上的最高应价者,由拍卖师三次报价后落槌以示成交,并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若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七)本次拍卖的标的均为不含税拍卖,如需开具标的成交价款发票税费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八)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1号标的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全额付清,2—12号标的必须在拍卖成交次日全额付清,逾期作违约处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直接支付给拍卖人。
(九)本次拍卖的1号标的买受人在付清标的全部成交价款收到委托人移交权证7天内必须办理以上房地产及供电、供水、燃气等过户(补办证)手续(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1号标的无土地权证,拍卖成交后将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补办土地权证及过户手续,所涉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如不去办理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房地产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的依据由委托人提供。有关办理以上房地产权证及过户交易所需缴纳的一切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即国家规定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过户交易税、费也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同时标的成交后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以上标的有关通电、通水、燃气过户所需一切手续,所涉费用自负(包括如涉及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欠费及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本次拍卖的2—5号标的买受人在付清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后才能移交接收车辆。车辆将由委托人及拍卖人移交给买受人,车辆自移交之时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全部自负,并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车辆过户交易的一切手续(付清全部成交款7日内买受人必须过户交易完毕,否则责任自负)。同时竞买人应须在拍卖前自行向原车辆所有人、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及与车辆有关的相关部门了解和调查拍卖车辆各类规费缴纳情况、证照缺失情况及车辆违章、扣分、罚款、滞纳金、能否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等情况并须自行承担拍卖后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表明已自行全部了解拍卖车辆的各类相关信息,车辆在过户交易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车辆年检、补检、登报声明、各类欠费、喷漆、维修、保险、保险变更、停车费、扣分、罚款、滞纳金及原车辆缺证需补办的手续、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的2—5号标的车辆在拍卖成交过户交易时车管部门将保留原号牌,买受人须向车管部门重新申领换发新号牌。
(十二)本次拍卖的2—5号标的车辆成交后如涉及买受人需转籍异地的,因各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同,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并须自行承担拍卖一切责任及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的6—8号、12号标的买受人必须在移交标的次日拆卸装运完毕,9—11号标的买受人必须在移交标的之日起3天内拆卸装运完毕。本次拍卖的6—12号标的将以明细表为基础的现状为准,标的在拍卖前拍卖人及委托人已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产地、规格、型号,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对标的物是否缺少、缺失将不作承诺,一切均以现状为准(标的移交时评估明细表所列物品、财产将不再清点,拍卖实物如与明细表清单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格),同时买受人的装运范围必须严格(全部)按照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指定的范围内拆卸、装运,对拆卸、装运范围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本次拍卖的6—11号标的买受人在拆卸、装运成交标的时,应指派专人对现场进行安全监护(特别提示:a、6号标的中旧饮料自动灌装封口机一台如涉及产品专利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专利模具销毁处理。b、10号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交通艇拖至船坞进行拆解报废处理。c、11号标的报废锅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现场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成交标的物拆卸、装运过程中如发生各种人身伤害或拆卸、装运物品、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的,由标的买受人负责。
(十五)本次拍卖的6—11号标的如拆卸、装运过程中买受人及其雇工(包括运输车辆)擅自装运损害到相邻财产权利人或未能将现场清洁清理完毕,委托人有权在安全拆卸、装运履约出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作赔偿或清理费用,如出现赔偿责任等情况买受人将无条件授权同意拍卖人或委托人可自行行使赔偿这一权利,并不需征得买受人授权同意(包括赔偿的金额也不需征求买受人授权同意)。
(十六)本次拍卖的2—5号标的应委托人的要求,拍卖成交后为了督促买受人快速及时过户交易,成交后买受人还需向拍卖人缴纳车辆过户保证金人民币各1万元,该保证金待买受人过户交易完毕,委托人及拍卖人验收过户完毕后无息退还买受人;本次拍卖的6—11号标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标的成交价款同时需交付拍卖人安全拆卸、装运履约出库保证金人民币各1万元,该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时安全拆卸、装运完毕,委托人及拍卖人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买受人。
(十七)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有权因故停拍、撤拍,因故停拍、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将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十八)本次拍卖会是依法经过规定的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十九)本次拍卖的“竞买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二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如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同时拍卖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二十一)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它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由有关执法部门没收拍卖保证金。
(二十二)未尽事宜,向拍卖人垂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拍,即表明完全遵守上述各条款之规定。
嘉 兴 市 东 方 拍 卖有 限 公 司
拍 卖 清 单
一、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1号标的:嘉兴市中创电气商贸园14幢813室办公用房一间,房产建筑面积约:51.68平方米(无土地权证)。
起拍价:10万元。
2号标的:浙F90023丰田牌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07年6月26日,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6月。
起拍价:3.9万元。
3号标的:浙F90026丰田牌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07年6月29日,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6月。
起拍价:4.3万元。
4号标的:浙F03860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6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6月(无机动车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起拍价:3.5万元。
5号标的:浙F00020别克牌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10年6月18日,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6月(无完税证明)。
起拍价:5.3万元。
6号标的:废旧电缆一批及旧饮料自动灌装封口机一台(详见明细表)。
起拍价:0.33万元。
7号标的:报废电池(瓶)、电机、控制器一批(详见明细表)。
起拍价:1.01万元。
8号标的:旧会议条桌及会议椅子一批(详见明细表)。
起拍价:0.28万元。
9号标的:报废高压环网开关柜3台。
起拍价:0.3万元。
10号标的:报废交通艇2艘(详见明细表)。
起拍价:0.42万元。
11号标的:报废锅炉一台(不含管道)。
起拍价:0.25万元。
12号标的:金月饼一个(31.2g)。
起拍价: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