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1〕0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楼面地价元/M2)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1南-015号地块 |
南湖区凤桥镇,东至七沈公路,南至凤南路,西至梅罗港,北至凤桥港 |
50107.41 |
住宅 |
>1.5≤1.8 |
≤30% |
柒拾年 |
3300 |
6000 |
其它土地利用条件:本地块内20000平方米(上下浮动5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由凤桥镇政府以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每套房源配套1个机动车位,由凤桥镇政府以20000元/个的价格回购,回购房源整体布局以整幢连片集中为原则,回购房源户型面积为68-125平方米(具体见《回购合同》)。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竞价+竞配建人才住房”的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为80-100平方米,上下浮动5平方米。所有配建的人才住房须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单位,并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接收方承担契税和印花税)。
四、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必须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须在60天内付清。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五、本地块按照容积率1.8测算总建筑面积及出让总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www.zjgtjy.cn)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0: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10:00至2021年3月24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3月24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七、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2512933 李先生 沈先生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9993007、82850710 张女士 姜先生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