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嘉土[2011]第07号
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起始价(元/M2)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11-08 |
东至智慧路,南至凌公塘路,西至亚欧路,北至东茶路。 |
41164 |
商住用地 |
1.3~ 1.6 |
≤35% |
商业肆拾年住宅柒拾年 |
4003 |
3300 |
2011-09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凌公塘路,西至亚美路,北至东茶路。 |
24767.4 |
商住用地 |
1.3~ 2.0 |
≤40% |
商业肆拾年住宅柒拾年 |
4540 |
2300 |
2011-10 |
东至茶士港、亚美路,南至亚太花苑,西至外环东路绿化,北至凌公塘绿化。 |
37544.5 |
住宅用地 |
1.3~ 1.8 |
≤30% |
柒拾年 |
3951 |
3000 |
2011-11 |
东至智慧路,南至亚美路,西至亚欧路,北至信实路。 |
50046.3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1.5~ 1.7 |
≤45% |
肆拾年 |
2605 |
2700 |
2011-12 |
东至空地,南至亚美路,西至亚欧路,北至空地。 |
8757.5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1.5~ 3.6 |
≤45% |
肆拾年 |
5309 |
1000 |
2011-11号地块项目建成后,受让方或受让方全资成立的商业运营公司需持有不少于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且该部分物业除抵押处置外不得转让。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市本级范围内拖欠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1年 10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315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1年 10 月 8日(节假日除外),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315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0 月 8 日 16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1 年 10 月 9 日 17 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 2011年 10 月 10 日 8:30 时至 9:00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厅投标, 2011 年 10 月 10 日 9:00 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厅开标。
八、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99901040041558
九、联系方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3966306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