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稼书路南延伸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0782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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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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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稼书路南延伸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18-330482-48-01-011041-000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投〔202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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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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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0782;总投资:13155.7400万元;招标估算价:106.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湖市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稼书路南延伸段二期工程,北起老平廊公路,南至前进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总长度约748.74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0m(人行道,含1.3m树带)+5.5m(非机动车道)+3.5m(机非分隔带)+16.0m (机动车道)+3.5m (机非分隔带)+5.5m(非机动车道)+3.0m (人行道,含1.3m树带)=40m,沿线桥梁2座、箱涵1座,同时建设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电力管道等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稼书路南延伸段二期工程的道路、桥涵、交通设施、排水、路灯、电缆管道、绿化工程等施工图所有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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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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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97476542875;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10时30分。
3.7 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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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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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一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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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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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19日至 2023年02月15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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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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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门外(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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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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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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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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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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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备注:(1)本项目概算监理费为129.47万元。
(2)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5)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ggzy.pinghu.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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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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