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林埭镇项目区(二期)一标段补充公告3
项目名称 |
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林埭镇项目区(二期)一标段 |
补充公告内容 |
一、招标文件P52页20.1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内容现修改为如下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投保内容:本合同工程在建造安装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一切损失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施工合同价,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 20.4 第三者责任险内容现修改为:“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险金额:100万元/年;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偿);其中住院医疗赔付不低于2万元/人,伤残赔付不低于20万/人,人员死亡赔付不低于50万/人。”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现修改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条款均作相应修改。 五、招标文件P101页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电子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现修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4室( 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文件送达且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不得在现场停留。” |
招标人 |
嘉兴市龙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 理机构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