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 嘉兴市十运会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闻服务、视频制作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论证意见:1.嘉兴市十运会在平湖举办,平湖传媒中心是平湖市辖区内唯一具有相关新闻、刊播资质的单位,并具备外宣协同资源优势。2.平湖市传媒中心保存了大量关于平湖文化体育的历史音频、视频及影像资料,具有知识产权的独有性。
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三)相关规定:“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情形,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平湖市传媒中心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平湖市传媒中心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三港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至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625090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市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227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湖财政采监科
联 系 人: 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5013033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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