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2023年杨庄浜村10组土地复垦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10组。
2.2 建设规模: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土地复垦面积约22622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2023年杨庄浜村10组土地复垦工程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2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016329734@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招标人将于 2023年 2 月 16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21 日 14 时 00分,本工程为 网上不见面开标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发布。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4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保险电子保函。(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埭镇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0573-85715839 电 话: 0573-856696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16329734@qq.com
2023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