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宏建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22〕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宏建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内宏建路东段。
2.2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宏建路东段,主要改造内容为:宏建路(新兴二路~新兴五路段,长约1880米)对现状车行道进行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部分路段挖除翻建,同时现状水泥混凝土侧平石更换为花岗岩侧石,人行道翻建,并对沿线已建检查井盖进行更换,局部路段增加雨水口及连接管,道路沿线路灯新建,完善交通标线、交通设施杆件进行喷涂等。宏建路(新兴二路~新兴五路段及平善大道~新兴二路段,长约3600米),道路沿线路灯新建。
2.3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宏建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工图所有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8.2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2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40867214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2月 13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2月 1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八楼81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上发布。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573-85620066 电 话: 0573-852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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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08672143@qq.com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