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广陈镇征迁房屋、危旧房屋拆除工程入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陈镇征迁房屋、危旧房屋拆除工程入围服务已由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广陈镇行政区域内征迁房屋、危旧房屋的拆除。共入围3家单位。
2.2本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应主动、自觉地管理好自身的施工范围,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出现不按招标人规定进行乱拆或错拆,造成招标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失。一经证实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利从承包人所缴纳的拆房保证金中扣除进行赔偿损失。
2.3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不利,车辆通行道路较小,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至室外场地标高平)。投标人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条件为由(例如:不得以运输损坏道路设施等为由,另行增加道路设施方面的二次保护等费用;需充分考虑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文明施工费用;需充分考虑周边地下管线保护费用、所拆建筑周边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电力设施等管网保护费用、临近原有建筑的保护费用、周边住户的协调费用等),不得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中标人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如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入围期限: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31日。
2.3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2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2264627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2 月 13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 2 月 1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5号楼二楼216会议室)。(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标书送达招标代理人员处且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广陈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平湖农商银行广陈支行
开户账号:201000000393440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0573-85789993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22646272@qq.com
2023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