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网清淤、疏通、检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平湖市域内。
2.2本次招标污水及雨水管网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间的清淤、疏通、检测、包括管道清理疏通、CCTV管道检测(提供前、后评估报告)、敲封头、砌封头、堵气囊、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置等。具体实施时,业主以任务单形式根据具体需要将上述内容的全部或部分予以委托。通过本次招标确定5名中标单位。
2.3服务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合同期满时,项目业主视考核情况,可终止合同或续签1年; 如双方同意续签的,续签价格不得高于原合同价。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排水管道疏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的,或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建设的人员中,有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人员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年1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62349074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月 12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1月 13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 17 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
①采用邮寄快递方式:在2023年01月 16 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需在快递袋上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寄件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香弄商城1幢203室,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706587411(邮递的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用邮寄快递形式的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等内容相应取消,寄件同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②采用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01月 17 日08时30分开始至2023年01月 17 日09时00分,递交文件时必须进行签到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离开,签到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大门外(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gzwbqjgs.com/phmain/)发布。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而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商表四)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拒收。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本票、现金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单位名称: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19340101040012606 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0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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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香弄商城1幢203室 |
邮 编:314200 |
邮 编:314200 |
联 系 人:盛先生 |
联 系 人:张女士 |
电 话:0573-85576723 |
电 话:0573-85539088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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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23490742@qq.com |
2023年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