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第68 号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决定对 电脑、打印机 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以现状和现场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处置底价 12180 元。
三、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11月28日----11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5时,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11月28日----11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5时,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5楼D区信息科。
五、处置时间、地点:2022年12月1日上午9时,平湖市第一人民院门诊5楼C区阳光谈判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 500元。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827681
监督电话:85016343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