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助力平湖市营商环境建设。
一、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提高中小企业投标积极性。中心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降低甚至免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
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提升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中心按照省财政厅《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规定,针对一些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项目中,灵活采取预留部分采购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最大程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份额,从政策层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中小企业留更大的“蛋糕”。
三、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升小微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中心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把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升到政策范围内最高的2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升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的优势,提高中标概率。
四、加强“政采贷”宣传力度,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中心鼓励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对应银行提出申请并获取针对该合同的融资服务。通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经营资金压力大的问题,精准发力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
此外,我中心还通过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垫资压力,并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打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的“组合拳”,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