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6-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4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设立,2016年8月更名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分中心、平湖市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平湖市集中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和产权交易活动、排污权交易、用能指标交易和海域使用权等有形市场,中心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工作思路,坚持“监督管理与具体操作相分离”的管理原则,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同时接受市监委的执纪监督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平湖市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中心系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自2004年12月成立至2021年12月,累计完成各类招投标业务交易11187批次,交易总金额1736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约(增收)资金184亿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服务民生满意站所、嘉兴市“工人先锋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嘉兴市先进公管办、嘉兴市创新项目先进单位、平湖市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平湖市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等荣誉。
主要职能
(一)根据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委托,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和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用能指标交易和海域使用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负责受理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用能指标交易和海域使用权等交易信息;
(三)负责评标专家库的使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的建设和管理;
(四)收集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五)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维护交易场内正常交易秩序;
(六)按规定收取交易有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七)协助对评标专家、中介代理机构及相关招标人在场内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交易工作的统计分析,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统一维护;
(十)市公共资源交易办赋予的有关工作职责。